时间: 2025-03-17 22:41:48 | 作者: P系列溶剂
依据《山西省规范化法令》和《省级区域规范管理办法》(省商场监督管理局布告2022年第41号)要求,由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山西省生态环境规范化技能委员会归口,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证中心(山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山西省大同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山西低碳环保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起草了省级区域规范《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主动监测技能规范(征求定见稿)》,现向社会揭露征求定见,请各相关的单位及个人于2025年2月15日前提出书面定见,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法反应至起草单位。
2.《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主动监测技能规范(征求定见稿)》编制阐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