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3-21 13:16:13 | 作者: 氟表面活性剂
日前,汕头交警机动巡查大队三中队安排警力在中心城区庐山路与宁和街交界处设卡展开夜查酒驾专项举动,严查涉酒驾驭交通违法行为。
举动期间,马某驾驭一辆号牌为粤D/88***的重型自卸卡车行进至设卡处时,被执勤民警拦停查看。
当民警接近该车时,发现该名驾驭员认识含糊、非常可疑,经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验,成果显现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4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驭营运机动车。
经市公安司法辨别断定中心判定,马某送检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185mg/100ml,已达醉酒状况。
一起,经过对驾驭卡车进行称重检测,该车驾驭员还存在驾驭货运机动车载物超越最大答应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到达百分之五十和驾驭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交通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
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涉嫌风险驾驭罪的马某采纳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其持有的B2驾驭证也被撤消,按规则10年内不得从头获得机动车驾驭证,从头获得机动车驾驭证后,不得驾驭营运机动车;并对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分。